随着经济结构的转型与发展,互联网科技及新经济企业成为当下社会产业结构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经历快速发展之后,多数企业遗留下了一些法律方面的历史问题需要去解决,这些法律事务中尤为重要的一项是涉税事务。
互联网科技及新经济企业在涉税事务中主要涉及两个大的方面,一个对内的税务风险,另外一个是对外的税务风险。对内税务风险是指互联网科技及新经济企业在国内经营过程中,因为操作不规范、故意或者过失而留下的税务问题。对外税务风险是指企业在进行海外投融资及海外经营中所留下或面临的税务风险。
企业在国内经营时应当注意的税务风险
国家的强大与发展,不仅体现在法律法规的健全方面,而且具体更体现在对法律法规的落实层面。税法的不断演进发展,是为了迎合社会发展及国家发展所需,而金税三期系统的推出是对税法实施的有力保障。
做企业有了一段时间的企业家们可能会知道2009年的“税务稽查事件”,那时候没有金税三期的先进系统,但全国的税务稽查通过组织重点税源企业自查和全面检查等方式方法,共查补了约1200亿元的税收,波及超过30多万家企业。今天金税三期系统的强大,以及区块链+税务的技术已经在深圳地区进行试点,科技的进步不仅仅体现在生活方面,对法律的保障工具上更是上升了几个维度。
反观互联网科技及新经济企业,在享受和推进科技带来的福利同时,对于互联网时代的税务风险认知可能依旧存在一些偏差或者遗漏,导致众多互联网科技及新经济企业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税务风险。归结下来,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1.逃避高管个人所得税
互联网科技及新经济企业是信息时代的企业,对于人才的需求度要远远高于过往任何一个时代,因此吸纳高精尖人才成为这一类企业所必须要考量的事项,薪水吸引人才的工具之一,但是高昂的薪水对应的是高比例的个人所得税,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工资的收入所得是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超额累进制计算的,从3%-45%不等。全年超过960000元的部分,依照45%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些税费虽然都是应该由人才个人缴纳,但在实际情况下,往往都是由企业来负担。
为了不去负担这些税费或者是降低这些税费,互联网科技及新经济企业家们绞尽脑汁,不管是人力资源外包还是寻找现金支付业务的公司,这些看似是合法,但其实是违法逃税的做法,给企业带来的风险远远大于减少的税费负担。
2.高管个人费用发票列支企业费用
在吸引高管的时候,除了上面个人所得税照单全收之外,作为另外的福利,有些企业还会将高管一定额度的个人消费作为福利,以报销的方式予以解决。在企业财务上的处理是将高管个人的消费发票列支企业费用,如日常餐饮作为招待费,个人机票及火车票作为差旅费用报销等。
这样的做法,会导致企业在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降低,及个人(股东分红)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降低,进而逃避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这样会将企业至于较大的税务风险当中,并且不利于企业的投融资及未来上市时的安排。
3.公司汽车、住房等固定资产低价转移至个人,逃避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
在面对大量的资金往来时,一些互联网科技及新经济企业,可能会将一部分客户的预付款或者押金,用于购买固定资产或者其他事项。有的将房产购置下来后,供高管使用,甚至再转卖给高管;有的是将汽车购置下来后,再作为福利低价处置给高管,这样的做法是在逃避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税务风险的问题也应当予以重视。
4.虚假交易,转移企业利润,逃避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分红)。
上面三种税务风险,面临可能是罚款或者滞纳金的行政风险。那么第四种税务风险则可能还会刑事风险。
很多人认为,企业之间的交易是再正常也不为过的,怎么会有刑事风险。这里的交易都是指正常的交易,但往往在现实的经营当中,很多企业会存在与关联公司之间的交易。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6章关联方披露中,关联交易的规定。关联企业之间也可以进行交易。那么到底什么类型的交易才是被否定的类型呢?
以转移利润为目的,通过虚假的,不真实存在的交易,开具增值税发票,用于一方抵扣成本,一方收款的交易,这样的交易是否被否定的,否定的原因在于是虚假交易,逃避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会给国家和社会带来巨大的损失。这是在税法和刑法中明确禁止的行为。
但因为互联网科技及新经济企业往往都有众多的经济实体,公司的控制人及财务会利用这个所谓的“集团化优势”,来实现对集团资金的调配,却不知这样的行为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税务风险及刑事风险。2019年7月份,多家上市公司的控制人或董事长因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而被带走调查。
作为拥有以及可以拥有多家关联公司的互联网科技及新经济企业在这一点上应当尤为注意,规范关联交易的合规化处理,不单是资金与合同的对应,更应当考量是否真实交易的本质问题。
随着国家税务的改革与调整,在降低企业税赋的同时,也逐步加大了对于违法违规操作税务的行为的规范与调整,加上科技技术在税务实务中的普及与应用,因故意或者过失而引发的税务风险已经成为企业经营当中一类高发的事项,企业应当逐步设立税务部或者税务筹划部,或者聘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提供会计、税务及法律方面的建议与意见,各方通力协作,避免因为企业税务风险,提升企业经营及企业税务的运转效率。
关于企业在面对境外投融资时需要注意的税务风险,请参考《互联网科技及新经济企业在经营中(境内及境外)的涉税问题(下)》一文的详细介绍。